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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附面试守则)

发表时间: 2018-06-05 来源: 灯塔-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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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山东省公务员局发布《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且同时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报考人员,同时被确定为该职位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录用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各招录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见附件。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2018年5月28日起至6月15日止,面试人选须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达到招录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见《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需要递补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5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面试时间、地点

    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点设在济南市。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和结构化小组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六、其他

    省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和省属戒毒机关、监狱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附:面试人员守则

    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入闱参加面试。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入闱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入闱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四、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和笔试成绩名次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

    五、面试人员应在主考官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半天的面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成绩后离开考点。

    七、面试人员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视情节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责令离开考场、面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